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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

解决农村教育问题的关键是农村教师

发布时间:2012-09-29 15:05:00   来源:   

 

中国教育现代化的重点在于农村,难点也在于农村,解决农村教育问题的关键是农村教师。”9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向中外记者介绍《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两年来教育改革发展情况时,特别强调。
  袁贵仁介绍说,两年来,教育规划纲要落实进展顺利、成效逐渐显现。教育部一直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提高质量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制定并颁布实施了幼儿园、小学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开展中小学教师职务改革试点,在中小学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2010年还启动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表彰活动,产生了极其广泛和深远的社会影响。
  为了让更多的农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袁贵仁强调,一要完善补充机制,通过实施“特岗计划”和免费师范生等政策,让教师下得去。二是改善教师地位待遇,让他们留得住。袁贵仁介绍说,教育部现在已经把中小学教师工资全部纳入到国家财政预算。同时,发改委、财政部还实施了农村周转房建设。他还透露,教育部最近正在推动边远农村困难地区中小学实行特殊岗位津贴。三是进一步提高教师业务水平。通过“国培计划”,让更多的农村教师受益,同时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把好学校的好课程、好教师的讲授传递到农村学校,使他们在偏远的山区农村同时能接受到最好、最优质的教育资源。
  而在次日正式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也就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意见。《意见》要求,保障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工资倾斜政策。
  《意见》还明确指出,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完善学校编制管理办法,健全编制动态管理机制,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教师编制。
  《意见》提出,将加快推进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研究完善符合村小学和教学点实际的职务(职称)评定标准,职务(职称)晋升向村小学和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兼职教师申报相应系列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同时,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教师职务(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的有机结合,完善教师退出机制。鼓励普通高中聘请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团体等机构的专业人才担任兼职教师。
  针对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意见》强调,要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教师考核评价标准,探索实行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等多方参与的评价办法,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严禁简单用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评价中小学教师。根据不同类型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完善高等学校教师分类管理和评价办法;健全大学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把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作为教授考核评价的基本内容。加强教师管理,严禁公办、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规范高等学校教师兼职兼薪。
  《意见》还特别重申了“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强调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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